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21〕19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学院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进程,2022-2023学年度,学院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测评指标体系(2.0 版)》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涵盖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机制
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113号),成立了徐州工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公开的事项及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推进和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
(二)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
学院“信息公开网”在学院门户网站主页设置信息公开入口,能够让学院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方便快捷的公开学院信息;同时,学院充分利用各类在线平台、校园广播、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等形式,积极主动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利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发布信息的数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三)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成效
学院按照《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测评指标体系(2.0 版)》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栏目及时补充完善,详细规定了涉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受理程序、答复期限、监督方式等内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按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布相关信息,取得良好效果,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共9大类: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学年,学院通过学校门户网、微博、微信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3700多条,各二级学院、部门也通过本单位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测评指标体系(2.0 版)》中所列50条事项中,第8、11、12、13、14.27、30、35、43、44、45、46条与高职院校无关,无此项内容公开。其他项目均已在网站进行公开。重点公开的内容如下:
